各設區市、韓城市安全監管局,省煤管局,局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安全監管部門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工作,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科學性、實效性,根據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審計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陝財辦綜〔2014〕117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我省安全監管部門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政策製度和服務工作標準體係,拓寬服務範圍,提升服務質量;發展一批數量充足、治理科學、服務專業、作用明顯的社會組織,提高承接購買安全技術服務的能力,有效滿足安全生產的個性化、多樣化、專業化服務需要。
二、基本要素
(一)購買主體。
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的主體指安全監管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向社會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以下簡稱購買主體)。
(二)承接主體。
承(cheng)接(jie)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係(xi)統(tong)購(gou)買(ma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技(ji)術(shu)服(fu)務(wu)的(de)主(zhu)體(ti)包(bao)括(kuo)民(min)政(zheng)部(bu)門(men)登(deng)記(ji)或(huo)經(jing)國(guo)務(wu)院(yuan)批(pi)準(zhun)免(mian)予(yu)登(deng)記(ji)的(de)社(she)會(hui)組(zu)織(zhi),以(yi)及(ji)依(yi)法(fa)在(zai)工(gong)商(shang)管(guan)理(li)或(huo)行(xing)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登(deng)記(ji)成(cheng)立(li)的(de)企(qi)業(ye)、機構等(以下簡稱承接主體)。承接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具有健全的內部治理結構、內部管理和監督製度。
3.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製度。
4.具備提供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所必需的資質(資格)、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在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競爭前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通過年檢、資質審查合格,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
7.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購買服務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購買服務的內容。
安全監管部門向社會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規劃、標準、規程的研究、谘詢、論證服務。
2.政府組織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狀況普查、調查服務。
3.政府組織的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輔助服務。
4.重大公共安全問題的隱患排查、評估、治理服務。
5.安全生產監管輔助服務。
6.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及相關輔助服務。
7.事故調查處理輔助服務。
8.安全科技成果和先進適用技術的鑒定、推廣服務。
9.安全生產信息化、宣傳和谘詢服務。
10.其他政府委托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
(四)購買服務的程序。
1.購買主體應在每年5月之前編製下年度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預算。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按照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的程序、方式組織實施。
2.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事項由購買主體隨同本部門預算申報年度購買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批複同意後組織實施;對突發性應急、政府臨時安排等事項可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後,采取先確定承接主體,再根據購買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確定預算額度的方式。
3.購買主體在同級財政部門批複購買計劃後,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購買服務項目的標準和要求。
4.購買主體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也可以根據不同的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事項,采用委托、承包等方式選擇承接主體。
5.確定承接主體後,購買主體應及時與其簽訂購買服務合同,明確購買服務的範圍、標的、數量、質量要求以及服務期限、資金支付方式、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嚴禁轉包行為。購買主體應當將購買服務合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6.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所需資金由購買主體依據購買服務合同,按現行的部門預算政府采購資金支付程序支付;也可以根據購買服務的不同形式,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購買服務合同後,采取其他支付方式。
(五)購買服務的績效評估。
1.購買服務合同實行績效評估,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對服務項目的績效評估標準、要求、方式。
2.績效評估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自行開展,每年年底將績效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3.績效評估不合格的服務機構,3年內不得在本省內承接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項目,對於服務工作中有違法行為的服務機構直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積(ji)極(ji)推(tui)進(jin),鼓(gu)勵(li)創(chuang)新(xin)。要(yao)高(gao)度(du)重(zhong)視(shi)購(gou)買(ma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技(ji)術(shu)服(fu)務(wu)工(gong)作(zuo),積(ji)極(ji)謀(mou)劃(hua),根(gen)據(ju)各(ge)自(zi)實(shi)際(ji),突(tu)出(chu)工(gong)作(zuo)重(zhong)點(dian),可(ke)先(xian)選(xuan)擇(ze)一(yi)個(ge)服(fu)務(wu)項(xiang)目(mu)試(shi)行(xing),有(you)序(xu)穩(wen)妥(tuo)推(tui)進(jin)。同(tong)時(shi),要(yao)大(da)膽(dan)探(tan)索(suo),勇(yong)於(yu)創(chuang)新(xin),研(yan)究(jiu)建(jian)立(li)購(gou)買(ma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技(ji)術(shu)服(fu)務(wu)體(ti)製(zhi)機(ji)製(zhi),構(gou)建(jian)多(duo)元(yuan)參(can)與(yu)、形式多樣的購買服務格局。
(二)加(jia)強(qiang)監(jian)管(guan),注(zhu)重(zhong)實(shi)效(xiao)。要(yao)合(he)理(li)確(que)定(ding)購(gou)買(ma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技(ji)術(shu)服(fu)務(wu)的(de)內(nei)容(rong)和(he)標(biao)準(zhun),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購(gou)買(ma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技(ji)術(shu)服(fu)務(wu)的(de)監(jian)管(guan)機(ji)製(zhi),加(jia)強(qiang)購(gou)買(ma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技(ji)術(shu)服(fu)務(wu)的(de)資(zi)金(jin)管(guan)理(li)、監督檢查等工作,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斷提升購買安全生產技術服務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認真履責,齊抓共管。在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市場化、社會化運作過程中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行業主管責任、屬地監管責任,嚴格承諾事項的服務責任。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行業安全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強化對服務機構的約束管理,形成工作合力,集聚資金、技術、監管等方麵的優勢,營造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麵。
附件:陝西省財政廳關於公布全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係統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
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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