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務院國資委近日下發通知,決定於8月中旬至9月中旬派出11個組,采取異地交叉檢查的方式,聯合開展一次中央企業煤礦安全生產檢查。
通知明確,檢查重點包括煤礦水害、瓦斯及粉塵等災害治理情況;煤礦是否存在超能力組織生產的情況;是否存在新建項目未經核準已經建設或已經生產情況。通知強調,各檢查組要做到對檢查省份(或片區)內的涉煤中央企業全覆蓋。原則上每組檢查5至7處煤礦,其中,深入井下檢查的生產和建設礦井、暗查暗訪煤礦均不少於1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