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靳穎姝
2018年,煤炭行業的兼並重組將成為行業與資本市場中的焦點話題。
1月5日,國家發改委在官網公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兼並重組轉型升級的意見》(下稱《意見》)。該文件明確提出要“大力推進國內不同規模、不同區域、不同所有製、不同煤種的煤炭企業之間實施兼並重組”,“支持煤電聯營”,“支持煤炭企業與煤化工或其他關聯產業企業兼並重組,”使煤炭企業平均規模擴大、產業格局優化,“到2020年底,爭取在全國形成若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億噸級特大煤炭集團。”
2020年形成若幹億噸級煤炭集團
這份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國資委、環保部、財政部、央行、銀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安監總局等12大部委聯合製定的《意見》,不僅提出了煤炭行業實施兼並重組的具體目標和方向,還列出了煤炭業推進兼並重組的四大路徑,即有條件的煤炭企業之間兼並重組、發展煤電聯營、支持煤炭與煤化工企業兼並重組,以及支持煤炭與鋼鐵等其他關聯產業企業兼並重組。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局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通(tong)過(guo)煤(mei)炭(tan)企(qi)業(ye)的(de)兼(jian)並(bing)重(zhong)組(zu),可(ke)有(you)效(xiao)推(tui)動(dong)過(guo)剩(sheng)產(chan)能(neng)退(tui)出(chu),推(tui)進(jin)技(ji)術(shu)進(jin)步(bu)和(he)升(sheng)級(ji),實(shi)現(xian)煤(mei)炭(tan)資(zi)源(yuan)優(you)化(hua)配(pei)置(zhi),提(ti)高(gao)煤(mei)礦(kuang)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保(bao)障(zhang)水(shui)平(ping),加(jia)快(kuai)‘僵屍企業’處置,實現煤炭產業的優化布局。”
廣發期貨煤炭行業研究員鄧舜7日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當前,煤炭行業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截止到2017年10月底,該年度煤炭去產能1.5億噸的目標提前2個月完成。若從2016年初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2年來,煤炭行業已經實現退出產能4億噸。”
“盡管我們距離“十三五”規劃中的煤炭去產能8億(yi)噸(dun)的(de)大(da)目(mu)標(biao)還(hai)有(you)一(yi)段(duan)差(cha)距(ju),但(dan)當(dang)前(qian)煤(mei)炭(tan)業(ye)供(gong)給(gei)側(ce)的(de)改(gai)革(ge)重(zhong)點(dian),已(yi)經(jing)從(cong)總(zong)量(liang)去(qu)產(chan)能(neng)轉(zhuan)變(bian)為(wei)結(jie)構(gou)去(qu)產(chan)能(neng)。而(er)實(shi)現(xian)這(zhe)一(yi)目(mu)標(biao)的(de)最(zui)佳(jia)途(tu)徑(jing)無(wu)疑(yi)是(shi)通(tong)過(guo)兼(jian)並(bing)重(zhong)組(zu)。”鄧舜稱。
在去產能和下遊需求旺盛多重因素影響下,煤炭價格2017年持續維持高位盤整,煤炭企業的業績也水漲船高。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的數據,2017年前9個月,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2.01萬億元,90家大型煤炭企業利潤總額1041億元。
2018年煤炭業或迎兼並重組潮
事實上,煤炭業兼並重組早在2017年就已經拉開帷幕。當年7月底,山西省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下稱“山西國投”)正式成立,注冊資本高達500億。此後,山西七大煤炭集團上市平台在內的14家上市公司發布了被山西國投收購的公告。收購完成後,山西國投將成為這些公司的控股股東,並展開進一步的整合。
煤炭央企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的兼並重組更具有風向標意義。2017年6月5日,神華和國電上市公司同時公告因涉重大事項停牌打響了神華國電合並重組的第一槍。
2017年8月28日,國資委正式公布,經報國務院批準,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合並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國家能投)。同一日,兩大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披露了重組路徑: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重組後的母公司,吸收合並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合並後的國家能投將坐擁超1.8萬億的資產,成為全球最大的煤炭生產、火力發電生產、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和煤製油、煤化工公司。
今年1月5日(ri),中(zhong)國(guo)神(shen)華(hua)公(gong)告(gao)稱(cheng),國(guo)家(jia)能(neng)投(tou)集(ji)團(tuan)正(zheng)式(shi)吸(xi)收(shou)合(he)並(bing)國(guo)電(dian)集(ji)團(tuan),國(guo)電(dian)集(ji)團(tuan)注(zhu)銷(xiao)。國(guo)家(jia)能(neng)源(yuan)集(ji)團(tuan)作(zuo)為(wei)合(he)並(bing)後(hou)公(gong)司(si)繼(ji)續(xu)存(cun)續(xu)。同(tong)時(shi),從(cong)集(ji)團(tuan)合(he)並(bing)交(jiao)割(ge)日(ri)起(qi),國(guo)電(dian)集(ji)團(tuan)的(de)全(quan)部(bu)資(zi)產(chan)、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存續公司國家能源集團承繼及承接。
在鄧舜看來,神華和國電重組合並,為煤炭行業開展兼並重組樹立了一個示範案例。“此次新政策的公布,將有利於煤炭與電力兩大產業間的利潤再分配。”
煤炭企業和燃煤發電企業分別在電力產業鏈的上下遊,兩大產業間常常因為價格波動而上演“業績蹺蹺板”。2014年、2015年由於煤炭市場寒冬,國內煤炭企業大麵積虧損,發電企業利潤暴增;2016年煤炭業實施去產能和“276工作日限產”政策,煤價持續反彈回升,漲勢一直延續到2017年中。受此影響,2017年發電企業的經營紛紛出現虧損甚至經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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