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山西晉城礦區龍灣煤礦項目核準的批複
(國能發煤炭〔2019〕28號)
山西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於山西晉城礦區龍灣礦井及選煤廠項目核準的請示》(晉發改能源字〔2018〕401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複如下。
一、為推進晉東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同意實施煤炭產能置換,建設龍灣煤礦項目(項目代碼:2018-000291-06-02-003695)。
項目單位為山西晉煤沁秀龍灣能源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於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
三、礦井建設規模400萬噸/年,配套建設相同規模的選煤廠。工業場地位於井田中西部蘆葦河北岸、老龍灣村西側。礦井采用立井開拓方式,初期采用中央並列式通風,投產時布置1個綜采工作麵。井下煤炭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蓄電池電機車及無極繩卡軌車。煤炭洗選采用重介淺槽、重介旋流器分選工藝。雙回路電源分別引自固隆110千伏變電站和周壁220千伏變電站。
四、項目總投資70.70億元(不含礦業權費用),其中,資本金21.29億元,占總投資的30.1%,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49.41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從嚴控製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采取節能措施,優化工程設計,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六、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製度,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審查批準不得開(複)工建設。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加強煤層氣、礦井水、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範,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製度,落實礦井瓦斯、水害、火災、地壓、煤塵等災害防治措施,保證煤礦建設和生產期間安全生產。
八、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九、項目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征地、搬遷、生態保護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係,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十、核準項目的相關支持文件分別是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140000201800011號)、《自然資源部關於山西晉煤沁秀龍灣能源有限公司龍灣礦井及選煤廠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複函》(自然資預審字〔2019〕3號)等。
十一、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規模、重大技術方案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麵形式向我局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項目按400萬噸/年進行煤礦產能登記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產。
十三、本ben項xiang目mu屬shu未wei經jing核he準zhun擅shan自zi開kai工gong建jian設she的de違wei規gui煤mei礦kuang,項xiang目mu單dan位wei要yao深shen刻ke吸xi取qu教jiao訓xun,嚴yan格ge執zhi行xing煤mei礦kuang項xiang目mu基ji本ben建jian設she程cheng序xu,杜du絕jue此ci類lei行xing為wei再zai次ci發fa生sheng,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和he單dan位wei要yao按an規gui定ding進jin行xing處chu罰fa和he問wen責ze。
十四、請項目單位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資源開采、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能源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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