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詳細內容榆林市堅決整治不規範生產的煤礦

榆林市對於煤礦不規範生產的整治的決心大,力度強,在進一步分析之前,我們先梳理一下榆林市出台的《榆林市能源局關於做好煤礦複工複產工作的通知》,以及近期批複及列入掛牌督察名單的企業名單情況。

通過梳理,我們發現,一則榆林市地方政府對於規範煤礦生產十分重視,複工複產要求明顯嚴於國家標準;二則各環節均落實“誰簽字誰負責”,高度強調追責到人的做法,盡量降低人為因素的幹擾;三則煤礦複工複產需經曆“自查-書麵申請-市縣兩級安監部門現場驗收-市縣兩級安監部門領導及同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四個階段,耗時漫長。

於此同時,榆林市政府於2019年發布通告,要求“炮采煤礦、邊角煤殘采煤礦、年產45萬噸以下煤礦(共720萬噸,占榆林地區2.33%)、違規承包(托管)煤礦、超層越界開采煤礦”五類重點煤礦全部停工停產。可見當地政府對此次整改是下定決心,力圖作出一番成績的。

從中可以看到,一則複產煤礦中多數為國有礦,而需督辦的煤企多為民營礦;二則督辦企業中“違規承包、非防爆車入井、生產不規範為主要隱患因素”,同時第三批名單中還有不少企業涉及“超產、越層越界開采”;三則第三批批複清單中方有部分為“第一批列入重大隱患”煤企。此三點特征,一方麵應證了前述政府意願,嚴抓生產不規範問題,尤其重視相關投入不足的民營礦井;另一方麵也體現了複產步調之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