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遏製煤礦超能力生產規範企業生產行為的通知
發改電[2014]226號
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當前,部分煤礦超能力生產行為屢禁不止,嚴重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鑒於此,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國辦發〔2013〕104號)精神,遏製煤礦超能力生產,製止未核準先生產、未取證就生產,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保障煤礦安全生產,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現就規範企業生產行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根據依法依規批準的生產能力抓緊對所有合法生產煤礦的生產能力進行建檔登記,並組織本轄區煤礦簽訂《煤礦按照登記公布生產能力組織生產的承諾書》(見附件1)。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煤礦,簽訂承諾書時應注明上級公司名稱並加蓋公司印章。
二、各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按屬地原則,將所有已登記煤礦生產能力情況(上報內容參見附件2)和煤礦簽訂的《煤礦按照登記公布生產能力組織生產的承諾書》,於2014年8月31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
三、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將分地區對所有煤礦生產能力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公告,並將通過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煤礦簽訂的《煤礦按照登記公布生產能力組織生產的承諾書》通tong過guo新xin聞wen網wang站zhan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開kai。建jian設she煤mei礦kuang竣jun工gong投tou產chan和he生sheng產chan煤mei礦kuang生sheng產chan能neng力li發fa生sheng變bian化hua後hou,各ge省sheng級ji煤mei炭tan行xing業ye管guan理li部bu門men應ying及ji時shi將jiang煤mei礦kuang生sheng產chan能neng力li情qing況kuang報bao國guo家jia能neng源yuan局ju、國家煤礦安監局進行公告。
四、所有煤礦要按照登記公布的生產能力和承諾事項組織生產,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煤礦年度原煤產量不得超過登記公布的生產能力,月度原煤產量不得超過月均計劃的110%;無月度計劃的,月產量不得超過登記公布生產能力的1/12。2014年上半年煤炭產量已超過登記公布生產能力50%的煤礦,下半年要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確保年度煤礦不超能力生產。
五、所有未經核準但已建成並組織生產的煤礦,一律停產;所有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不得投入生產。
六、企業集團公司不得向所屬煤礦下達超過登記公布生產能力的生產計劃及相關經濟指標,不得向未核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下達生產計劃。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改正;煤礦生產引發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企業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
七、鼓勵社會公眾對煤礦生產行為進行監督。各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fazhangaigeweihemeikuangjianchajigouyaojianlilianhezhifajizhi,chenglimeikuangchaonenglishengchanlianhejianduzhifabangongshi,mingquejianduzhifachengxuhejutizerenren,shelimeikuangchaonenglishengchanjubaodianhuaheyouxiang,jishiheshiqunzhongjubaoneirong,dingqikaizhanlianhezhifa,zhachumeikuangchaonenglishengchanheweiguizuzhishengchanxingwei。
八、煤mei礦kuang企qi業ye是shi防fang止zhi煤mei礦kuang超chao能neng力li生sheng產chan的de責ze任ren主zhu體ti,煤mei礦kuang企qi業ye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對dui煤mei礦kuang超chao能neng力li生sheng產chan負fu主zhu要yao責ze任ren。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地di方fang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負fu責ze煤mei礦kuang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監jian督du管guan理li的de部bu門men、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切實履行超能力生產監督執法職責,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要求,對違規超能力生產的煤礦責令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並對煤礦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煤礦企業負責人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處罰結果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
九、中(zhong)國(guo)煤(mei)炭(tan)工(gong)業(ye)協(xie)會(hui)等(deng)單(dan)位(wei)要(yao)加(jia)強(qiang)煤(mei)炭(tan)市(shi)場(chang)監(jian)測(ce),及(ji)時(shi)發(fa)布(bu)煤(mei)炭(tan)產(chan)量(liang)等(deng)信(xin)息(xi),分(fen)析(xi)市(shi)場(chang)形(xing)勢(shi),引(yin)導(dao)行(xing)業(ye)自(zi)律(lv)。要(yao)加(jia)強(qiang)輿(yu)論(lun)宣(xuan)傳(chuan),開(kai)展(zhan)形(xing)式(shi)多(duo)樣(yang)的(de)宣(xuan)傳(chuan)活(huo)動(dong),營(ying)造(zao)打(da)擊(ji)煤(mei)礦(kuang)超(chao)能(neng)力(li)生(sheng)產(chan)的(de)社(she)會(hui)氛(fen)圍(wei)。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 王旭東 010-68505558
國家能源局煤炭司 陳磊 010-68555078
國家煤礦安監局行業安全基礎管理指導司 趙玉輝010-64463431
附件:1、煤礦按照登記公布生產能力組織生產的承諾書(格式)
2、××省(區、市)煤礦生產能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