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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嚴格合理控製關中地區煤炭消費量

發布時間:2024-10-16
為全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深化全省大氣汙染治理,統籌高質量治標與有序治本相結合,推進實現“十四五”空氣質量目標,結合實際,陝西省人民政府製定並印發《關於深化大氣汙染治理推進實現“十四五”空氣質量目標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目標到2025年,全省PM2.5濃度不超過35微克/立方米,重汙染天數不超過2.2天,優良天數不少於303天;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4.24萬噸、2.22萬噸。西安市、鹹陽市、渭南市努力退出空氣質量全國重汙染城市行列,其他城市排名進位。
  文件中提到,2024年10月底前,寶雞市、渭南市、韓城市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爐淘汰。減少獨立焦化、燒結、球團和熱軋企業及工序。到2025年,短流程煉鋼產量占比達15%。
  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低碳能源。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16%以上,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27%以上。製定《關中地區能源結構調整方案》。加快已納規核準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進度。
  嚴格合理控製關中地區煤炭消費量。關中地區實現煤炭消費負增長。製定關中地區煤炭消費替代管理辦法,新、改、擴建用煤項目,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納入煤炭消費總量考核,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汙染燃料作為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措施。合理保障支撐電力穩定供應、電網安全運行、清潔能源大規模並網消納的煤電項目及其用煤量。
  積極推進燃煤鍋爐關停整合。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關中各市(區)原則上不再新建燃煤鍋爐,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幹設備、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漢中市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持續推進散煤治理清潔取暖。延安市、榆林市保質保量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以關中3個重點片區(楊淩片區、鄠邑興平片區、高陵涇陽富平片區)為重點,開展優化提升清潔取暖行動。